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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国出台法规要求数字平台企业申报备案的通知

泰国数字经济与社会部下属的泰国电子交易发展署(ETDA,Electronic Transactions Development Agency)于2023年8月发布公告,要求在泰提供服务的数字平台运营商在规定时间内向泰国电子交易发展署申报备案。

此次公告是对泰国《数字平台运营法》(2022年12月发布)的细化和补充,根据公告规定,大型数字平台需在2023年11月18日前完成申报;小型数字平台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8月20日;在公告生效日期8月21日之后开始运营的,须在运营前完成申报。

该规定涉及范围包括以网站、APP等形式提供数字服务的平台企业,服务类型涵盖电子商务、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地图、音像服务、云服务等能够连接终端用户的信息服务。相关平台申报备案时,须按要求提供服务类型、性质、渠道、收益、用户分类、投诉处理等信息,此后每年还须更新申报在泰国发生的交易额、用户数等。

另外,根据《数字平台经营法》,在泰国以外运营的数字平台,如向泰国境内提供服务,也必须申报,并以书面方式指定在泰联络人。对于未按要求申报的平台,泰国政府将中止其在泰国提供的数字平台服务,并有权处以刑事处罚。

涉及上述领域业务内容的中资企业应及时按照泰方法律法规完成备案申报手续,依法依规开展在泰业务。如对法规执行细则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泰国电子交易发展署预约咨询:

电话:+66 (0)2123 1234

邮箱:sv-dps@etda.or.th

地址:ETDA, floor 21th, The Ninth Tower Grand Rama9 (Building B), Rama 9 Rd, Huai Khwang, Bangkok

公告及法规原文链接:

1.2023年8月发布的公告:https://www.etda.or.th/getattachment/

Regulator/DigitalPlatform/law/ETCAnnounce_29Jun66_Service_short_inform_article8_RJ.pdf.aspx?lang=th-TH

2.2022年12月发布的《数字平台经营法》:https://www.et da.or.th/ getattachment/Regulator/DigitalPlatform/law/Clean-Royal-Decree-on-DP-Corrected-1.pdf.aspx?lang=th-TH

驻泰国使馆经商处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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